高等学校学生具有哪些权利

如题所述

高等学校学生具有学习、提起申诉等各方面的权利,具体为:

(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科学、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五)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以适当方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对学校给予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七)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关于高校学生的其他规定。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颁发学位证书。

学生提前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可以申请提前毕业。学生提前毕业的条件,由学校规定。

以上内容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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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06

综述:高等学校学生的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权。

6、组织和参加学生团体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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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12-18
高等学校的学生除了享有基本的公民权利之外,还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有进行科学研究的权利,任何人不得随意剥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