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7-07-24
正常情况下,被背书人写错,只用背书人出证明即可。
之前我也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如果一定要被背书人(你指的第一被背书人)出证明,可以这样写:
我公司确实从“*****有限公司”接收该银行承兑汇票,因我公司工作人员疏忽,把被背书人名称错写为“***有限公司”,正确的是“******有限公司”,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请贵行到期付款为感。
特此证明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7-24
证明 xxx支行(承兑首页的出票行): 承兑票号:xxxxxxxx 出票日期:xxxxxx(大写出票日期) 到期日:xxxxxxxx(大写) 承兑金额:承兑票面金额大写金额+(¥小写) 付款人:xxxxxx有限公司 开户行:xxx支行 收款人:xxxxxxxxxxx有限公司 开户行:xxxxxxxxx支行 以上承兑汇票确属我司因业务往来支付给‘xxx公司’,由于我司财务人员疏忽,在书写被背书人时其中的“x”字书写错误,我司承诺:由于以上原因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由我司承担! xxxxxx有限公司(出证明的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财务章、公章、法人章)(手机百度『百度现金贷』,随时满足您的消费需求!)
第3个回答 2017-07-24
证明 xxx支行(承兑首页的出票行): 承兑票号:xxxxxxxx 出票日期:xxxxxx(大写出票日期) 到期日:xxxxxxxx(大写) 承兑金额:承兑票面金额大写金额+(¥小写) 付款人:xxxxxx有限公司 开户行:xxx支行 收款人:xxxxxxxxxxx有限公司 开户行:xxxxxxxxx支行 以上承兑汇票确属我司因业务往来支付给‘xxx公司’,由于我司财务人员疏忽,在书写被背书人时其中的“x”字书写错误,我司承诺:由于以上原因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由我司承担! xxxxxx有限公司(出证明的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财务章、公章、法人章)(手机百度『百度现金贷』,随时满足您的消费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