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萝莉的来源

如题所述

一词是由LO娘 而来,而就是LOILITA 也就是“洛丽塔" 原来是一部电影中的女主角,后来人们约定俗成的用洛丽塔来形容极富诱惑力的早熟女孩(有人说Lolita这个名字原本指射的是查理卓别林的第二任妻子——未成年的女演员Lillita McMurray)."洛丽塔"本身已经外延为一种现象,一种"病症" 然而后来Lolita又指一种服装风格(洋娃娃那种)很受爱美女性的欢迎(特别是喜欢2次元的)(LO娘不仅指少女,只要是喜欢Lolita风的就是的)(大部分Lo娘都比较疯狂哟,恩,点头,点头)随LO娘数目增加Lolita也频繁出现就演变出萝莉一词 《罗丽泰》(Lolita,1955)原为俄裔美籍小说家——纳博科夫(Vladimir【Vladimirovich】Nabokov,1899-1977),在法国所完成的一部长篇作品。中文通常译为罗丽泰,或是洛丽塔,抑或萝莉塔。作者生于圣彼得堡(即列宁格勒)。此后住在欧洲,主要在柏林,并成为享有盛名的苏联流亡作家之一,被世界文学评论界定为20世纪最伟大的散文体大师。1940年举家移居美国,在韦利斯里学院任教,同时享有哈佛大学的鳞翅目研究基金(Nabokov同时也采集蝴蝶标本)。还翻译普希金长诗《 叶普盖尼﹒奥涅金》,使用直译法,注解多于翻译加原著的份量。 他在康乃尔大学教授俄罗斯文学,长达11年。为了生存,他改用英文写小说, 以教书经验写成的小说《微暗的火》,一边研究着一位风格隐晦的作家,一边在学院 文人堆里勾心斗角。带着家人一生住在旅馆。而在不同的著名大学,到处教授文学。虽然后来改用英文写小说,却不愿意进教室,他会写讲稿,让他的太太,到教室去念给学生听的事。他几乎不和任何记者直接对话,总是人家写了问题,他作书面回答。不是害羞,而是一种深刻的耻辱感-因为他不能准确发音,不能说。 《Lolita》的创作动机蕴含极久,据Nabokov本人发表的记事,早在柏林时期,就已经开始孕育这个童女恋的故事,当时他正在巴黎养病(脊间神经痛)。其动机 据他本人表示,始于报纸上一篇关于实验人员引诱猴子画出图画的报导。终于在1937 年于巴黎出版俄文版的《魅人者》(The Enchanter),这三十页的短篇故事便是Lolita 的前身,也是Nabokov最后一本的俄文著作,翌年他就移居到美国去了,时年四十。《魅人者》后来由其子译成英文版,在美国发行。(1986年)Lolita的出版过程十分曲折,Nabokov开始重新构思这个设定,并打算以英文进行创作。(1949年)写作进行了很久,50岁的Nabokov想要赋予这个故事,更多真实性和地方色彩。 《 Lolita》于1954年春天脱稿,原本想要以匿名发表,后来为了对自己的写作事业忠实,Nabokov决定署名。他找了四家出版公司,都对该书大为吃惊,由于道德 因素四家出版商全部拒绝出版。最后由法国巴黎奥林匹亚出版公司出版。(1955年)造成不小的风潮,读者反应毁誉参半,但此书的确造成抢购。当时保守的美国著名作家格林,在泰晤士邮报上刊登书评,将此书喻为1955年三大佳作之一。很快的成为国际畅销书,陆续在英国、加拿大出版,1958年终于在美国发行。英国政府曾经召开会 议讨论,是否禁止该书出售,最后并未达成禁书决议,使Lolita不至遭到《查泰莱夫 人的情人》一样的厄运。 故事内容是叙述有一个中年男人,对小女孩特别情有独钟,最后遇到一个十二岁少女——罗丽泰发展出一段恋情。结果Lolita遂成了恋童癖(幼女)的代名词。电影的设定,则是把女主角的年纪变大了三岁,以免过于耸动。曾有两度改编成电影,第一次是1962年由已故导演史丹利.库柏立克(StanleyKubrick)执导的黑白片,由老牌演员詹姆斯梅逊(James Mason)演男主角,苏丽文(Sue Lyon)饰演Lolita。中文片名翻译成富有诗意的“一树梨花压海棠”。当时因为民风较保守,处理床戏 多是点到为止。第二次拍成电影是在1997年,由Adrian Lyne执导,杰洛米艾朗斯( Jeremy Irons)演男主角,Dominique Swain饰演Lolita。 第二次改编的电影较忠于原著,因大胆处理床戏,加上主题有争议,并未能在戏院公开上映,只在录像带和DVD租售市场流通,中文片名翻译成“小情人”。除此之外,这个设定,也在许多作品中被引用。 Lolita已经成为一个通用的字汇,指年轻而挑逗的女孩,或是恋童癖的少女对象。 然而,这样争议的、有着淫秽代称的角 色,却出自一位文学教授优美流畅的文笔,并曾获选纽约公共图书馆1995年“世纪之书”(books of the century)中“当代文学的里程碑”(landmarks of modern literature )类,以及美国蓝灯书屋1998年二十世纪百大英文小说的第四名。然这个故事广为人知,还是得归功于史丹利.库柏立克。 书中Lolita的原名是Dolores,Lolita是男主角对女主角的亲蜜昵称;Lolita 是Lola的昵称。作者选择Lolita或Dolores都在隐喻某种悲剧。“尽管所有 这些带来的可怕绝望,我们生活在自我建造的天堂中,祇是这个天堂的天空是地狱之 火的颜色,但它毕竟仍是天堂。” 《Lolita》是部地狱式异色文学的典范,纳博可夫 在纸上建造出了一个美学地狱。Lolita所代表的性感少女,来自于书中的nymphets这个字,韩伯特心目中,九到十四岁,就快要成熟,有着致命吸引力的优雅、难以捉摸的踪迹、狡猾迷人的孩子气的性感少女。并非我们所想象的纯真无邪,她们不仅狡猾,本质上来说是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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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0-14
萝莉(ロリ),是洛丽塔(ロリータ,Lolita)的缩写,洛丽塔原指美国一部小说《Lolita》,后在日本引伸发展成一种次文化。“萝莉”或“萝莉塔”作为名词用以指称“女孩子”本身,或指称“穿着萝莉装的女性”。但作为形容词有时会专指“拥有萝莉风格”,例如萝莉装(ロリータ?ファッション,Lolita fashion)。 源于美籍俄裔小说家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Vladimirovich Nabokov,1899-1977)于1955年所作的长篇小说《Lolita》(中文通常译为洛丽塔,或是罗丽泰,抑或萝莉塔)。《Lolita》描述一名中年教授迷恋上12岁女孩Lolita的故事。此书当时一度被禁,但现在已成文学中的经典名著,并被美国兰登书屋选为20世纪英文小说第四名,还曾被改编为同名电影《Lolita》(一树梨花压海棠),剧中女孩设定为15岁。此后,凡是带有剧中女主角特质者,就被称为“Lolita”或“Loli”。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