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10-22
仲裁庭已经受理了你的仲裁申请了吗?如果已经受理了,怎么可能会要4个月后才能开庭呢?从受理之日起计,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就要作出仲裁裁决了.
如果从受理到现在确已快三个月了,你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带上当时仲裁委员会给你的受理通知书,以证明仲裁委确是超期未作出裁决.
你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还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以防公司破产后没有财产可执行,但要提供担保.
关于保全,你去到法院具体程序怎么走他们会告诉你的,不过你需要提供公司确有财产可执行的证据,所以你所说的固定资产清单就有用了.保全的财产通常不能超过你要求赔偿的数额,当然,如果是房产之类不可分割的财产,那就只能一起保全了.
1、既然仲裁已经超时效了,那你尽管去法院起诉就是了,管它仲裁委那边还怎么处理呢?
2、你到法院起诉后,法院应当在7天内通知你受不受理,按你说的情况,应该会立案的。
3、基本上你只要把仲裁那套资料抱过去就是了,去到法院如果有什么不全它会告诉你怎么补的,一般来说连起诉书它那边都会有模板,你可以自己事先写好,也可以过去直接按模板填,去到法院哪不会就问立案庭的人就是了。其实你在这里问那么多也不一定能问清,还不如去到法院直接问,很多到法院起诉的人都是什么都不懂的,又不是每个人都是学法律出身的,你去到法院哪不懂尽管问个够就是了,法院的人肯定已经习惯了的。
4、关于审理期限。如果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普通程序审理简单来说就是三个以上法官审理,至于延长,这么简单的案子不至于需要延长审限的。
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那么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就是只有一个法官审,一般的劳动争议案通常适用简易程序。对了,审结是指判决下来,而不是开庭。
第4个回答 2015-08-21
1、正在申请劳动仲裁,但是仲裁庭说要4个月才能开庭,劳动仲裁不需要这么久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第三节开庭和裁决
第三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第三十二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