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离婚 女方不同意 并要求50W赔偿 怎么办

因为没感情 我已离家2年在外地 只春节回家 在外 遇到适合自己的女孩 想即刻离婚 不想拖 女方不同意 要求赔偿 我们结婚到现在没有买房 没有存款 当时是自愿结婚 现在有一个女儿3岁 她不知道我和别人同居了 我该怎么做才能立即把婚离掉 请帮帮我 谢谢
起诉离婚 以我的情况能胜诉吗 我没有钱赔偿 还有时间应该比较久 我不想拖几个月 结婚时只领了证 什么都没办 当时结婚也是被逼无奈 本想好好相处 看感情能否有转机 但是在没办法一起生活 遇到后来的她 才发现 我们是最适合的 她的父母对我像亲儿子要求我们结婚 所以事情很棘手 我跟她好说歹说都不听 孩子我会安排妥当

8楼的 你难道就不是混蛋吗 你很优秀很有素质吗 我是有过错 但你没资格评论 毕竟你不了解全部 貌似你很优秀 谁知道那是表面的皮 还是什么 请收起你那猥琐的嘴脸 就算有错 但都还年轻 难道明知道2人不能幸福白头 还必须要勉强到老吗 你指责可以 但注意你的言辞 如果你是牲口的话 那我也就不计较你满口屁话 呵呵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登记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
  一、依照我国《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的抚养及对财产的分割问题作出的适当的处理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不须进行诉讼。登记离婚时,要提供以下文件:
  1、户口本、身份证
  2、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
  建议你首先尽量说服他,和他进行登记离婚,尽量以和平的方式解决离婚问题。如果他实在不想离婚,而你坚持一定要离,那么,就只有进行离婚诉讼了。
  二、离婚诉讼。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由人民法院对婚姻关系的维持与否进行判决的诉讼。
  离婚诉讼的手续(过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A、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B、户口本
  C、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D、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A.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B.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C.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A.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B、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D.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E.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鉴于你所说的,你们并没有什么共同财产,所以她想你索赔50万,法院也不会判决的,也就是孩子如果判给她了,每个月你得付出相应的赡养费用。

  最后想说的还是你要慎重决定,别的不说,离婚以后你们的孩子怎么办?谁来带?你又要怎么样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毕竟孩子是无辜的。孩子判给她,一个单身女人如何照顾小孩?而小孩从小就生活在一种阴影下,对将来的成长是非常不利的;孩子如果判给你,你能保证你现在认识的那个女人以后可以真心对你孩子么?或者现在可以,那等她再有了自己的孩子呢? 所以我想说的就是不管你的决定如何,妥善安排好你孩子,这才是你作为一个父亲最起码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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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20
既然有孩子了,女人肯定是希望有一个完美的家。但是你确定你和另外那个女人以后就一定会幸福吗?请你慎重考虑,女人在这方面很受不了打击的(很容易会把她逼上绝路),你说话的时候要好好儿说。如果真想离婚,可以通过法律(一般分居分居(Separation)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通常情况下,即使夫妻双方仍然同住于一个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那么在法律上即可认定为夫妻分居。在法定分居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通过自愿协商或法庭判决的方式对财产分割、配偶赡养费、子女抚养费等问题作出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修正版)中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2个回答  2010-10-21
不管是不是自愿结婚的,你都该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帮注你老婆啊,我觉得是这样的,女人生孩子真的很痛苦,生了孩子还做结扎手术啊,对女孩子的身体伤害都特别大,最好跟她谈谈,在一起不幸福,和平离婚,没必要起诉之类的,我觉得是男人就该这么办,没有那么多钱,可以跟她说说啊,一般我们这边生过孩子都,男人都会主动给尽自己最大的能力,给一些钱给女人。
第3个回答  2010-10-20
你tm真不是东西,自私自利,你有想过你的孩子吗?你是不是人啊,没感情干嘛要生孩子,生了有不对她负责,靠,你这人渣该去死,还有脸发帖,我看 你和那个贱小三结果会怎么样,你们都不是好东西
第4个回答  2010-10-20
法院解决吧,不知道有没有结婚证,如果他知道你没有第三者还好办一些,只要给孩子的抚养义务尽到了就行了
法院可以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