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打赌喝农药,致死,怎么判?

被告人甲女与开办工厂的乙男勾搭成奸。乙因工厂不景气而心绪不佳。为稳定人心,乙未将不景气的情况公诸于众,被告人甲也不知晓。一日,乙与妻子、甲以及一个朋友吃饭喝酒。劝酒时,被告人甲为乙斟酒,乙妻见状便阻拦说:“他不会喝酒。”乙即说:“别说喝酒,就是‘1059’(即剧毒农药)我也奉陪到底。”被告人甲便开玩笑地问到:“你家有‘1059’吗?在哪儿?”乙说“有,在西屋地上。甲便取来‘1059’农药,当着大家的面将农药倒入乙的碗里,然后对乙说:“你喝啊?”乙即问妻子道:“我喝啦?”乙妻开玩笑说:“你喝吧!”于是乙便喝了一口。甲根本未料到乙真会喝,当即吓呆了,乙妻见状急忙打掉乙手中的酒碗,用手抠乙的喉咙,想让乙把农药吐出来,但未奏效,乙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甲与乙妻将农药递给乙,乙喝下农药后死亡,甲与乙妻并没有杀人的故意,只是玩笑,属于重大过失,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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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4-24
这个应该是属于意外事故吧,因为甲和乙妻都不可能预见到乙会真的喝下剧毒农药,虽然客观上造成了危害结果的发生,但是行为人主观上并非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且已经尽力履行了救治的义务。应该不能构成犯罪。
第2个回答  2015-10-23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另有规定是指失火、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按失火罪、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处罚。)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必须是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客观上必须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死亡结果,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过失致人死亡罪特征: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行为人具有致人死亡的行为;
  2、客观上必须发生了致人死亡的结果;
  3、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上的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两种,该过失是针对死亡结果而言。
第3个回答  2014-04-24
构成犯罪。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甲妻对喝农药能致死人应该是知道的,但她拿来了农药并倒进碗中放在乙面前,乙因此喝下致死。这是甲妻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轻信乙不会喝造成的结果。 甲妻具有致人死亡的行为,发生了致人死亡的结果; 甲妻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故甲妻涉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指失火、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按失火罪、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处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