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出事故,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但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9修订)》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你了解了吗?关注我,了解更多保险知识。
属于无证驾驶,即使驾驶车辆购买了足额保险,在事故发生后还是不能进行理赔。
每一份保险合同中都有规定,只对合格、合法的车辆进行理赔。
除了无证驾驶以外,类似的情况如醉酒驾驶、驾驶证无效或不符、车辆未做年检等,
都属于车辆触“红线”的范畴,保险公司均不会理赔。
按照《交强险条例》第2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的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