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运城市复旦小学什么时候报名

如题所述

我市2014年中小学招生政策出炉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采取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原则
普通高中招生采取综合评价、公开公正、择优录取原则
本网讯(记者 范娜)5月21日,从运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2014年中小学招生政策已经公布。今年公办中小学校招生将做到“八公开”,运城中心城区市直和盐湖区直初 中、小学招生时间为8月15日起,全市民办中小学招生从6月下旬开始,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不得采取或变相采取考试、考核、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保障所 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推进教育公平和素质教育深入实施。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原则
运城中心城区市直和盐湖区直初中、小学招生时间为8月15日起,在各学校报名处报名,8月25日左右公布录取名单。市区各校服务范围将在市教育局网站和各校门口公布。
今年公办中小学校招生将做到“八公开”:公开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划片范围、公开报名条件、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咨询方式、公开监督举报。同时,要求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不得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考试、考核、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 (下转5版)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进行。凡父母或监护人同时具有当地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必须是一年以上)、流 出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和流出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证明的农民工子女,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就近安排在公办中小学就读。
驻运武警和解放军部队子女入学就近安排在公办中小学就读。
残疾儿童、少年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可随班就读,或到当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能够在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学生。
民办中小学按照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审批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全市民办中小学招生时间从6月下旬开始。对运城中心城区规模较大、群众较关注的运城市东康 中学(原康杰初中)、运城市运康中学(原康杰二中)、运城市格致中学(原实验二中)、运城力行中学(原运城二中)东校区、西校区等五所民办学校试行“网上 报名、免试入学、超员摇号、录满为止”的招生办法,回应社会关切,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上述学校将于6月25日 —7月5日在市教育局指定网站统一报名,7月上旬在社会各届监督下公开摇号录取。(具体方案登陆“运城市教育局http://www.ycsjyj.com”网站查询,报名时须登记学生“全国统一的学籍号”,请家长或学生务必在所在小学查询。)
普通高中招生 综合评价 公开公正 择优录取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从2014年起,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教育的宏观管理和科学规划,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强力规范普通高中办学行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促进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协调发展。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继续实行对初中毕业生的过程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办法,评价结果以分数加等级的形式呈现。分数为省、市统考科目的成绩,等级为综 合素质评价等级。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全市统一录取的办法。在统考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优秀的学生。
继续执行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制度。县(市、区)优质高中60%的招生计划结合办学规模按比例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最多可降至460 分。为充分发挥扶持农村薄弱初中的政策导向作用,鼓励学生在原籍就近入学,减轻群众负担,享受优惠政策的学生必须是分配名额所在学校具有正式学籍且连续在 该校读书至少2年以上的正式学生;往届生不享受优惠政策;无初中学籍或学籍与实际就读学校不符的,不享受优惠政策;严查城区学生在农村初中报名参加中考的 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报名审查环节的相关人员责任。
特长生推荐与录取办法。公办高中今年每校招收5名体育统招特长生。特长生招生由县市和学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测试时间在6月25日—7月4日,最低分数线控制在420分。
实行往届生加分制度。普通高中招收往届生时要在应届生录取分数线上提高20分。
严肃招生纪律 让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进行
从今年起,对于社会和广大群众关心关注的招生等热点问题,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网站,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公布相关政策和招生结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把中小学招生工作真正打造成阳光工程。
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必须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分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等。各校将以电脑随机派位或摇号等形式进行公开 编班、教师配备等,接受家长和媒体监督。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容量,小学招生每班原则上不超过45人,小学一年级学生报名年龄须满6周岁(2008 年8月31日前出生)。初中招生每班原则上不超50人,一般应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普通高中招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任何学校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规模和 招生范围。为确保各高中办学质量,省级示范高中最低分数严格控制在460分以上;市级示范高中最低分数严格控制在450分以上;一般高中、民办高中最低分 数线控制在420分。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从2014起,高中录取名册与学籍备案注册必须一致,未经市教育局统一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得备案注册。
市教育局将严格执照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加大查处力度,对违规提前招生、违规宣传高(中)考成绩、违规乱挖优质生源等行为,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对学校 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分,并依法依规追究学校领导和教育局行政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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