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房三年,办房产证的时候,被告之,面积有误,须补齐差价款。还限时补齐,不然就要启动诉讼程序。

请问,是否合法,如何应对。

  按法律规定,在3%以内补足,超出部分由开发商承担。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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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18
首先要看清楚要补齐差价款的依据是否是测绘局出具的数据,其二要看清楚面积误差是否超出购房合同载明的面积3%,如此才好判断要求补差价款是否合法。追问

刚电话咨询了一下,说是我们本地的房管局给的测绘数据,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