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06
“醉驾”出车祸被逮住
3月17日晚上9点多,年过五旬的陈某酒喝多了,但没有将喝酒不开车的禁令当回事,开着帕萨特轿车在我市公新公路上由西向东行驶。一路上,陈某没有见到一个交警,侥幸心理膨胀。谁料,行驶到二圩港路交叉路口,与一辆正准备转弯的轿车发生碰擦,事故造成对方驾驶员受伤,两辆车皆有损坏。
案发后,陈某主动报警。交警接到110指令后,立即赶往现场。刚一凑近陈某,交警便闻到浓浓的酒味,随后抽取陈某的血液检验,结果显示血液酒精含量为161mg/100ml,陈某属于醉酒驾驶。陈某有些后悔,向交警如实供述罪行,并赔偿对方损失。陈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在今年受理的危险驾驶案中,一些是交警在夜查时发现的,还有不少是在发生车祸后被交警发现的。”检察官说。除了汽车驾驶员,一些摩托车驾驶员醉驾后也因发生车祸被逮住。今年2月13日下午3点多,东兴男子刘某中午喝了酒,他休息一会后,以为在村里开车没事,就骑摩托车行驶在农村道路上,结果在一户村民家门口,与前方一辆电动车追尾,双方都摔倒。交警到现场后,依法抽取刘某血液检测,确定为醉酒驾驶。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决刘某犯有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撞上交通设施“露馅”
今年4月,我市一市民在路上骑车时,突然发现一名男子倒在路边的绿化带里,受了伤没办法站起来,该男子旁边有一辆损坏的机动车,热心市民赶紧帮忙拨打110报警。警方赶到后,将发生单方事故的男子送去医治,调查后发现,该男子醉酒驾驶,后该男子被追究责任。
今年年初,一名来自黑龙江的80后小伙子途经靖江,当天中午与朋友喝酒吃饭,下午便驾驶小型客车上高速。下午5点多,小伙子开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江阴大桥收费站时,突然车辆犹如失控一般,撞击收费道口隔离设施及附属设备,客车被撞瘪,路面交通设施也被撞裂,总共损失9万余元。经交警检验认定,小伙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96.4mg/100ml,需负事故全部责任。
检察官说,不要认为躲了交警就没事,而要清醒地意识到,酒驾本身就是发生车祸的高危诱因。
醉驾者多为中青年男子
市检察院公诉局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发现,在近两年审查起诉的危险驾驶案件中,被告人无一例外均为男性。检察官分析发现,驾驶机动车的男性多于女性,男性由于社交、工作需要,加之酒文化的影响,饮酒行为较女性更为普遍,男性在喝酒后容易不理智,冲动之下不顾禁令去开车。
据检察院公诉局统计数据显示,近两年的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中,年龄在18岁至30岁之间的占23%,年龄在31岁至50岁之间的占62%,由此可见中青年男子是醉驾高发人群,他们的职业大多是农民、工人、无固定职业者。
“这些人大多在夜间被发现。”检察官称。因夜间饮酒行为较为普遍,加之交警临检又多安排在夜间,故我市危险驾驶案件多数集中在晚上6点到次日6点,多在乡镇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道路上被发现,醉驾者的血液酒精含量大多在80mg/100ml~160mg/100ml之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