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被扣6分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1、如果是B2以上驾驶证,扣6分,则需要去驾驶证核发车管所进行审验,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2、如是C1驾驶证每个记分周期内未扣满12分,则每年不需要审验。被扣6分还要罚200元,有的地方是300,具体看地区。只要不被扣完12分就可以。等满6年后,期满换证就可以了。

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91号令)第四十三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之日起计算。因此,你的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即为清分日期,每周年为一个记分周期。

扩展资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2、扣分记录不清除是指即便违章处理完毕,扣分记录仍旧会保留在驾驶证记录内;也就是说每个计分周期的扣分记录都会一直保留在驾驶证记录内备查;只是到期归零重新累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扣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22

1、不同的驾驶证处理的方式是不同的。

2、C1驾驶证每个记分周期内未扣满12分,则每年不需要审验,等满6年后,期满换证就可以了;(所以C1驾驶证扣6分不影响使用)

3、B2及以上驾驶证,扣6分,则需要去驾驶证核发车管所进行审验,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4、我国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不仅可以给予其行政处罚,还对其实行累积记分制度。

扩展资料

1、自2012年5月1日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即A1、A2、B1、B2)驾驶人或校车驾驶人需每年办理审验业务。

2、大中客货车驾驶人每两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但每年增加一次审验业务,其中一次与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合并办理)、年满60周岁驾驶人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C5类驾驶人每3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业务仍保留,也需正常办理。

3、如初次领证日期的月日在5月1日以后,今年需办理审验业务;如初次领证日期的月日在5月1日之前,明年再办理审验业务,审验截止日期为2013年+初次领证日期的“月、日”。在审验截止日期临近前(可以提前一个月进行审验),到驾驶证档案地总所、分所、县所(登记服务站暂不办理)办理大中客货车的审验。

4、办理后,审验信息将签注在驾驶证副页反面。在办理驾证审验时,应携带身份证明和驾驶证件。如果同时到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日期,则必须同时提交体检证明;未到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日期的,不需提供。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审验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15

去交管部门交纳罚款即可消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 12 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 12 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扩展资料

1、C1驾驶证实习期内扣6分,不会对实习期驾驶证有影响,只要及时处理违章,缴纳罚款,等记分周期结束的时候,记分就会被清零。

2、C类驾照及摩托车驾驶证实习期只要不记满12分就不会有事,不会延长实习期,满12分直接注销驾照,想要开车的话,就必须重新报名,从头开始考驾照。所以C类驾照实习期千万不要被扣满12分,也就是最多只能被记11分。

3、A、B类驾驶证实习期扣分超过6分,延长实习期一年,延长的一年内再被扣分超过6分,直接注销;所以如果是A、B类驾照最好实习期不要被扣满6分。

4、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4

C1驾驶证每个记分周期内未扣满12分,则每年不需要审验,等满6年后,期满换证就可以了;(所以C1驾驶证扣6分不影响使用)。B2及以上驾驶证,扣6分,则需要去驾驶证核发车管所进行审验,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驾驶证记分是对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值最高12分、最低1分,记分周期为一个审验期,一个周期被记12分的,该驾驶人就失去驾驶资格,通常要不少于7天交通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驾驶资格。记分起到强行驾驶人遵守交通安全法作用,从而减少交通事故发案率,但是执法中对驾驶人记分处罚丧失了严肃性、规范性,使记分流于形式。

该记分周期是以取得驾驶证的日期开始计算的,如果是11月4日取得驾驶证,那么11月4日是一个记分期,到下一年的11月3日为一个积分周期。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罚款在这个记分周期结束前已缴清的,下一记分周期开始时系统自动清零。尚有罚款未缴清的记分在下一记分周期不给予清零,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后会在此基础上记分,以此类推,如果超过12分,那么就需要通过学习消除。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参考资料:驾驶证-百度百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8-07-27

不同的驾驶证处理的方式是不同的

    C1驾驶证每个记分周期内未扣满12分,则每年不需要审验,等满6年后,期满换证就可以了;(所以C1驾驶证扣6分不影响使用)

    B2及以上驾驶证,扣6分,则需要去驾驶证核发车管所进行审验,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我国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不仅可以给予其行政处罚,还对其实行累积记分制度

温馨提示:如果是B2及以上驾驶证被扣分,一定要及时学习,下面展示一下具体的扣分标准,在今后的道路行驶中注意避免以下问题

附件4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以上资料来源于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