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做贴牌才是合法的

如题所述

做贴牌合法情况如下:
1、可以委托生产后使用自己商标销售,是合法的;
2、贴牌生产合作双方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要求签订承揽合同;
3、委托方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营业登记证书等主题资格证明;
4、贴牌生产涉及使用注册商标的,委托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商标注册证书;提供商标注册复印件的,应由委托方所在地工商局或相应的机构出具有关的证明。
做贴牌产品需要内容如下:
1、对生产商资质的审核:包括3证一照和注册文号证书,文号是否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资质证照真实无误后方可;
2、对生产商能力的审核:生产能力直接关系到后期供货能力,能不能及时供货,保证市场的货源,这个审核一定要到工厂实地考察;
3、包装设计:设计优秀的产品包装自己本身就有营销能力,另外重点是要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条例规定,符合国家要求,这样我们的产品才能长线操作;
4、产品运输:产品生产后要经过至少2次运输才能到达客户手中,所以对运输条件要求很高,外箱一定要采用5层瓦楞牛皮纸材质,确保纸箱硬度,运输物流尽量用点对点专线物流,降低货物损耗,保障货物品质。
综上所述,可以委托生产后使用自己商标销售,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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