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书省负责:决策机构,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门下省负责: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尚书省负责:最高行政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
1、中书省是最高的决策、发令机关,以中书令和中书侍郎各二人为长贰,中书舍人承担草拟制诰的具体职责。
2、门下省是朝廷政令的最高审议机关,以侍中和门下侍郎各二人为长贰,给事中承担审议奏章,封驳诏旨的重任。
3、尚书省是最高的行政执行机关。尚书令因李世民曾担任过,臣下避不敢居,因废而不置。左、右仆射为之长(仆射的射实即是掖,仆掖即谓搀扶主上之义)。仆射办公之处称力“都省,”(即总办公厅之意),以尚书左、右丞主其事,尚书左、右司郎中副之。左丞主吏,户、礼三部,右丞主兵、刑,工三部。
演变历史:
宋承唐制,设门下、中书、尚书三省。但主要职权都已转移至其他机构,其长官也都只作为寄禄官衔,另派升朝官分别主判,以处理残留细务。元丰改制,以三省取代中书门下为最高行政机构,与枢密院对掌文武大权。
除正、副宰相外,左、右正言掌原谏院所领谏诤弹劾职务,起居郎、起居舍人掌原起居院所领修起居注职务,又分设门下后省、中书后省,为门下省及中书省下属机构,分别以给事中及中书舍人主管,以给事中掌原封驳司的封驳职务,并以封还词头的方式行使封驳权。尚书省下领六部。
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反变法派执政,改为三省共同议事,奏请取旨,分省治事行下,实际上使三省合一,后习惯上常统称三省。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年),又实行三省合一。辽代南面官系统中也设三省(其中中书省初名政事省),设官同于宋制。金、元、明只设一省,金为尚书省;元、明为中书省。明洪武十三年〔1380年〕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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