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取消一户一宅政策

如题所述

浙江取消一户一宅政策是真的吗?目前浙江海没有取消一户一宅的政策,浙江的“一户一宅”政策是指,根据《浙江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
使用耕地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已拥有一处宅基地或以所有家庭人员作为一户申请并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而以分户为由的,不得再次申请宅基地。
以下是情况是应该被拆除的“一户多宅”:
1、农户未经审批建新房且旧房未拆除的。
2、依法继承房屋后未经批准新建、拆建、改建的。
3、农户建新房应拆旧未拆旧房的,符合保留的情形除外。
4、虽有权证来源,但已经法定程序撤销权证的。
5、危旧土坏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影响过往行人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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