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在离婚之后对房子进行分割的话,需要根据在购买房子时两人的出资额去进行确定。在离婚的时候财产分割可谓是很多人都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那么最重要的就是对于房子的分割。在原来婚姻法还没有修改的时候,无论房子在婚前是否是由个人独自购买的,在婚后一律被认作是婚后的共同财产平均的进行分割。
那么现在在婚姻法已经修改之后,对于这个问题的认定也发生了变化,现在在对房子进行分割的话采用的是出资额配比值。比如说这套房子在婚前是由一方全额购买的,那么在婚后这套房子他将被认作这个人的个人财产,不按照婚后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如果说是在结婚之前,这套房子是由两个人共同出资然后全款购买的,那么这套房子他实际上就属于是两人的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的话是根据两个人的出资额度去进行确定的。
比如说一方在购买房子的时候所出资的额度在全款的60%左右,那么在离婚对这套房子进行分割的时候,他所能够获得的也是他最开始所出资的60%的额度。但是房子它本身是可能存在升值的情况的,所以说并不是孤立的按照他最开始购买房子时所出资的款项进行分割,而是按照这套房子总价值的60%去进行分割的。
这样的一个分割的方法,其实也是去尽可能的保护各方的利益。不过想要去按照出资额度进行分配的话,那么还是需要提供自己在购买这套房子时确定的一个出资。如果说没有办法去确定自己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到底出了多少的钱的话,那么还是按照一个平均共同分配的原则去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