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温海萍杀害恋人已被判死刑,为何现在却出狱了呢?

如题所述

7月31日晚,江西省人民检察院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温海萍刑事申诉一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已确定办案组复查办理。此前,北京青年报于7月24日报道了温海萍故意杀人疑案。温海萍被指控于2002年2月21日杀害女友邓某,后一审被判处死刑,二审改判为死缓。温海萍在狱中长期写血书申诉喊冤,称其并未杀人。在服刑16年之后,他于今年5月刑满出狱,出狱后继续申诉。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 

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几种法律效果: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4、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或许温海萍在服刑阶段表现良好,逐渐减刑,最终服刑16年。

当时狱警劝温海萍要做好长期申诉的准备,表现要积极进步,争取劳动奖励和减刑。他先是从死缓改为无期,后来又减到17年,曾累计减刑5年多。犯人每天要参加8小时劳动,一周休一天。温海萍只用了两个月就学会了车工,从事金属加工,后来因为技术好,还带了徒弟。监狱里劳动报酬很低,每个犯人都有一张卡,报酬以及家人给的钱都会计入账户,凭这张卡可以在监狱超市里买生活品。温海萍靠自己的双手劳动,加上母亲探视时给的钱,有时候一个月卡里会有一二百元。但他内心也很矛盾,既想见到母亲,又怕见到,一是内疚,母亲年纪大了,往来不方便;二是担心母亲花钱,母亲从家里来监狱,往返总要花几百元路费,这对收入微薄的父母,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平时,温海萍会看书,或者垫着硬纸板坐在床边写申诉,时间久了,患了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有个萍乡狱友看到后,就教给他按摩治疗腰椎疾病的方法。之前在大学里,温海萍就是文艺青年,很喜欢踢足球、打篮球。监狱里组织运动比赛,温海萍参加了篮球队打比赛获过奖,还被江西省监狱管理局评为优秀运动员。

  2018年5月12日,温海萍终于刑满释放。“就是汶川地震10周年那天我出狱了,那场地震我记得很清楚,很多人当时被埋,我就想,他们都能被救出来,我也有重见天日的一天。”温海萍说,自己被关进去时24岁,出狱已是40岁的沧桑大叔,满脸的褶子,人生最美的青春全留在监狱了。“出狱当天,母亲在监狱大门外接我,我对外面的世界充满陌生感。坐出租车时,我晕车。回到家,妹夫给我倒了小半杯啤酒,因为很多年没喝过,头一下子晕乎乎的……”温海萍说,当时感觉和这个社会完全脱节,手机不会用,很多事搞不明白,“有一种外星人的迷茫,而且变得一无所有。”

  出狱后最大的难题是找不到工作,要靠父母家人的接济。后来终于找到一份物业公司水电工的工作,面试过后,接到一位朋友的电话,最后还是到这位朋友开的一家公司就职,这位朋友照顾他,每月有7000元左右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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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9-05
对于案件,我们追求的是真相与公平,从诉讼程序来讲,如果严格遵守程序规定,是不会出现冤案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制定了一系列防止冤错案件的文件规定,但事实却有很多冤案形成。张军检长列举的几个十八大之前的冤案都是程序不正义、收到当事人控诉信的领导冷漠对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所造成的结果。一个冤案的形成必然经历公检法司4个关卡,其中一定有2个以上的关卡是明白无误的知道是不是冤案,明白无误的知道案件是怎么走到冤案这一步,明白无误的知道谁是冤案的始作俑者,明白无误的知道谁是冤案的最大受益人。只是他们出于某种原因有意推动冤案向前走。从温海萍一案来看,所在监狱的狱警还是有人性的,为他们点赞。要减少冤案我坚定支持中央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并有4点建议:1、正确理解政法工作的“三个规定”,“三个规定”禁止的是个人或组织不走程序、以部门利益或私利为目的过问、干预案件的行为,提倡的是基于社会关切、苦主控诉以组织的名义按照程序、在规定的范围内了解案情,这是一种有效的合法的监督。例如;程序分歧问题,只要有疑问、有控诉,必须第一时间过问,并回复公众。“三个规定”决不能成为我们党的地方领导干部放弃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冷漠群众苦难的借口,成为他们精致利己主义的护身符。只有公开的过问(是过问不是指示或强制要求)诉讼程序开展有效的监督,才能保证诉讼程序正义,才能保证公民的知情权,这就是三个规定的初衷,也是一个地方干部勇于担当的体现。只有这样才不会让法治变成‘’法院治‘’、“法官治”。2、诉讼程序公开公正是依法治国的核心要求,那就意味着案件在判决前,程序问题应该接受公众监督,可以网上议论。案件判决生效后,律师持有的诉讼案卷可以、应该复印给当事人。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公民辩护权的体现。3、必须坚持“两个维护”。从最近公布的已经平反的冤案可见,冤案的形成无一不是公权部门的某些人对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政策规定的违背所致,有些人对政策选择性执行,有些人仗着监督方式、监督环境不完善,还是按照权治的老习惯“有一百个理由治你的罪”、“这个罪定不上换一个给你戴上”。对“两个维护”的督查一定要从舆情上找问题,实地去调查,之前的那种住宾馆、查县委常委会议纪要的方式难见真章。4、政法系统教育整顿活动要以纠冤查错为目的。政法系统提供给社会的就是公开公平的案件,否则就是问题,就是次品。政法组织应该低调的到网上看看、监狱访访去发现问题,要由党中央主导政法系统主动追求司法公正,抓住冤案,查出制冤官员,补齐政策漏洞。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政通人和,国泰民安。
第2个回答  2020-08-01
因为他一直都在狱中伸冤,后来有人挽救了他,认为杀人事件证据不足。
第3个回答  2020-08-01
温海萍被指控于2002年2月21日杀害女友邓某,后一审被判处死刑,二审改判为死缓,温海萍在狱中长期写血书申诉喊冤,称其并未杀人,在服刑16年之后,他于今年5月刑满出狱,出狱后继续申诉。
第4个回答  2020-08-01
温海萍被判刑后在狱中坚持写血书申诉,坚持说自己并没有杀人。后警察复查,发现有第三人DNA疑被隐匿。这个事情应该是误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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