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企辞职后企业年金怎么领取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企业间的竞争也是人才的竞争,多一份企业年金,有利于提升企业竞争力,员工退休后也多一份收入,提高生活水平。一、企业年金是什么意思1、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2、企业年金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部分组成)的“第二支柱”。在实行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中,企业年金已经成为一种较为普遍实行的企业补充养老金计划,又称为"企业退休金计划"或"职业养老金计划",并且成为所在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辞职后企业年金怎么提取职工辞职的,新单位也有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转入新就业单位。职工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也可以由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暂时管理。想取出企业年金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后,可以一次性或者定期将企业年金提取。2、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3、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指定的收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所以说辞职后是取不出来企业年金的,只有继续工作等到退休再领取吧。企业年金是个很好的福利,企业缴纳部分和个人部分,全额计入到个人账户中,是对企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三、企业年金缴费比例根据《职业年金办法》:职业年金=单位缴纳+个人缴费。其中缴纳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同时,为保证在特定时期(如CPI超高)职业年金收益可能面临通胀带来的缩水情况,办法还提到,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国家适时调整单位和个人职业年金缴费的比例”。对于财政全额供款单位:单位缴费部分由财政支出,采取记账方式,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工作人员退休前,本人职业年金账户的累计储存额由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非全额供款单位:单位缴费由单位实际承担,采取实账积累。由此形成的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按实际收益计息。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

法律客观: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第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职业年金: (一)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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