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参保人员怀孕后,应及时到居住地或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已进行生育登记的参保人员应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联网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登记。
》》天津生育保险登记方式
1.参保人员怀孕后,应及时到居住地或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2.已进行生育登记的参保人员应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联网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登记。
3.因故不能联网办理的,可到所属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或区医保分中心办理。
》》天津各区医保分中心咨询电话
单位
咨询电话
和平分中心
23226315
河东分中心
24237631
河西分中心
88271209
南开分中心
27686908
河北分中心
26292962
红桥分中心
87702790
东丽分中心
24394490
西青分中心
27922689
津南分中心
28546728
北辰分中心
26819423
塘沽分中心
25863697
汉沽分中心
25662360
大港分中心
25990812
开发区分中心
66370719
保税区分中心
84906469
高新区分中心
83715662
武清分中心
29360055
宁河分中心
69585353
静海分中心
28934850
宝坻分中心
29998813
蓟州分中心
227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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