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病种医保怎么报销

如题所述

住院是可以报销特殊病种的,以北京为例。

北京市调整特殊病备案流程后,患特殊病的参保人员可在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完成申报、备案、治疗、结算及待遇查询等手续。完成特殊病备案流程的参保人,可享受特殊病种有关报销政策,减轻门诊就医负担。

患特殊病的参保人员在所选的特殊病定点医院填写申报表,由医师签字后,持社保卡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完成备案后,即可在该院进行治疗,无需再到单位、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异地安置或长期派驻外地工作人员患特殊病选择异地定点医院治疗时,可持社保卡、诊断证明及申报表到参保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参保人员如因病情要变更特殊病定点医院的,可持社保卡在原定点医院结清费用办理注销手续,次日持社保卡到新选定的特殊病定点医院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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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以北京市为例,特殊病是在住院报销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特殊病可以通过住院报销。办理完特殊病备案手续后,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相关门诊治疗时,可享受住院的报销比例,且360天内只收取一个起付线,大大减轻了患特殊病的参保人员门诊就医负担。

参保人员在办理特殊病备案时应符合医保管理及特殊病的相关条件,同时选择有备案资格的医保定点医院办理手续,在备案、就医及费用结算时均应符合医保的相关规定。

流程调整后,医保管理部门将由原来的具体备案转变为加强大数据的分析和对定点医院及参保人员就医行为的检查监管。对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违规人员及定点医院将进行有效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bj.people.com.cn/n2/2016/1031/c233088-29233517.html"target="_blank"title="人民网-北京11月起调整特殊病备案流程"一站式"申报方便参">人民网-北京11月起调整特殊病备案流程"一站式"申报方便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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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8-05
特殊病:门诊特殊病种指可以门诊治疗,不需住院治疗的,仍然长期需要依靠药物维持病情稳定的慢性疾病。通常指恶性肿瘤需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功能不全需长期肾透析治疗及肾移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治疗等疾病。

特殊疾病医保的报销:

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一年内,起付标准为500元,超出500元以上的部分,甲类管理的病种门诊医疗费报销85%;乙类管理的病种门诊医疗费报销75%。

从统筹基金支付的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费与住院医疗费合并计算,一年内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0元。超过50000元以上的部分,再由大额医疗救助金按规定给予报销。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包括:

恶性肿瘤的放、化疗;

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血析;

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

白血病;

再生障碍性贫血。

以上5病种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视作一次住院医疗费用。其中恶性肿瘤及白血病的药物治疗、定期检查(复查)费用报销80%,最高报销额为10000元。

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

高血压Ⅱ期(伴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者);

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精神病(精神分裂症);

系统性红斑狼疮(伴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

重症帕金森病;

重症肌无力。

后面7病种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80%,一个结算年度最高限额为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