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对公益性岗位有什么新的政策?

如题所述

1、城镇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乡村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

2、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根据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因素确定,原则上不高于当地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水平。符合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补贴标准,由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具体补贴期限应当结合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劳务协议期限确定。

扩展资料

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备案。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距享受补贴期满不足半年人员,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帮助尽快实现再就业。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可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退出公益性岗位后仍未实现就业的生活困难人员及家庭,按规定帮助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南昌市人民政府——江西出台就业补助资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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