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监狱的身份登记审批需要多久?

如题所述

答:为了加强对服刑人员会见工作的管理,规范会见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罪犯会见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监的实际,现将具体情况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服刑人员家属需按监狱规定的“监区会见日”方能会见,(遇到国家法定节日或星期日,不办理也不顺延),各监区会见日安排如下:

1、星期一:一监区、十二监区、监狱医院;

2、星期二:六监区、七监区、十监区;

3、星期三:二监区、五监区、十一监区;

4、星期四:四监区、九监区;

5、星期五:三监区、八监区、十三监区。

(二)会见登记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二、会见要求

(一)罪犯每月只能会见亲属、监护人1次,会见的家属每次不得超过3人。

罪犯亲属是指因血缘、婚姻、法律拟制与罪犯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

1、直系血亲,即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和外孙子女等。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即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伯父、叔父、舅父、姑妈、姨妈、侄子女、外甥子女等。

3、基于婚姻的姻亲,即夫(妻)、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夫(妻)的兄弟姐妹、夫(妻)的侄子女和外甥侄子女、夫(妻)的伯、叔、舅、姑、姨等。

4、拟制血亲,即继祖父母、继父母、继子女、养父母、养子女、实际形成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等。

5、上述亲属的配偶。

6、经狱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其他亲属。

(二)罪犯亲属、监护人首次会见,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能证明本人身份和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件、证明办理会见手续。属于罪犯已申报、登记的,由会见室审核办理;未申报、登记的,由狱政管理部门审核登记后办理。

非首次会见,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出生证等到会见室办理会见。

罪犯社会关系证明材料包括居委会、村委会、乡镇、街道、公证部门、户籍机关等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罪犯的港、澳、台地区和外国籍亲属、监护人首次会见的由狱政管理科审核、分管狱政管理工作的监狱领导审批后办理。再次会见的,由狱政管理科审批后办理。

(四)被严管、禁闭和隔离审查期间的罪犯,暂停会见。

(五)超次数、人数、时间的会见,由狱政管理部门审核,分管狱政管理工作的监狱领导审批后办理。其它有利于改造的,经监狱批准,可以增加会见的次数、人数、时间及会见人范围。

(六)会见咨询电话0753-2183031。

三、会见程序

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能证明本人身份和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件、证明到会见服务中心登记办理会见登记手续→进入候见厅等候会见→二楼会见室会见。

四、顾送物品种类

(一)相片、近视、老花眼镜(塑料或纤维镜片);

(二)经医生鉴定和审批的特效药品(控制或治疗高血压、心脏病、肾结石、尿结石、甲亢、哮喘等病所需的药品);

备注:特效药品由罪犯提前向监区专管警察书面申请,报监狱医院批准。

五、交通路线

(一)自驾车路线:出发地→梅州市梅州三路66号→梅州监狱。

(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路线:出发地→梅州市汽车总站→梅州市梅州三路66号→梅州监狱。

六、 远程会见预约方式

(一)通过互联网访问远程会见官方网站http://ychj.gdsf.gov.cn或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gdjyj.gd.gov.cn/提出预约申请。
(二)关注“广东司法行政”或“广东监狱”微信公众号提出预约申请。
(三)到当地司法局向现场工作人员提出预约申请。

(四)温馨提示:

1、非广东省户籍人员可就近选择每个会见点进行远程会见预约。

2、远程会见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投诉电话

(一)梅州监狱狱政管理办公室 0753—2183014;

(二)梅州监狱矫正与刑务办公室0753—2183015;

(三)梅州监狱监察审计室 0753—2183012;

(四)梅州市人民检察院驻监检察室0753—2183121。

广东省梅州监狱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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