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被人侵占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土地被人侵占、发生纠纷,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九条 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扩展资料:

《土地管理法》规定:

(1)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2)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43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44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55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第57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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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08
农村土地被人侵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返还土地。
农村土地由两种,一是宅基地,二是承包地。无论是哪种土地,都必须由政府确权,即要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承包经营权证,才能起诉侵权人。
如果没有土地证,法院不会立案受理的。即使受理,也无法判决你胜诉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1-11
权利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维权:
第一,与直接侵权人协商处理,要求停止侵权行为;
第二,找当地村委会,派出所进行调解处理;
第三,收集侵权的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排除妨碍。如果发生农村宅基地权属争议找哪个部门处理宅基地权属争议即宅基地权属确定之前的,有关宅基地占有、使用、收益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争议或争执。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关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之规定,当事人对土地使用权登记有争议的,应向行政登记机关申请处理,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再以登记机关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01-09
强占他人承包土地属于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具体事实与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强占他人承包土地,导致承包土地上青苗被毁,或者其他情形导致承包土地无法生产的,涉嫌破坏生产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附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节选)
  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附录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
  第二百七十六条 [破坏生产经营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4个回答  2012-02-23
首先对方强占土地非法。你可以要求国土部门处理。但是基于人情事故和社会伦理。我不支持你要求国土部门拆除恢复原状。你可以考虑侵犯承包经营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最好是能协商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