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案件没开庭,就下了判决书,判决书己超十五日才寄到当事人手中,这种作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如题所述

再审案件开庭后何时下判,这和普通审判一样法律没有规定具体时间。
法律上尽管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时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刑事案件简易程序的二十日、一个半月,公诉案件二个月,不超过三个月等;以上这些规定都是从法院立案受理之日开始计算的。
一,一审民事案件:
1,开庭后多久判决没规定。
2,如果是按简易程序审理,从立案起三个月内判决。
3,如果按普通程序审理,立案后六个月内判决。
二,一审刑事案件: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2,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民事诉讼的判决书给原告和被告双方。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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