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受伤公司不给处理我该怎么办

您好我在工地上班给,下班的时候在工地
意外受伤脚受伤了同事把我送医院在门诊
做了手术没有住院,费用是个人掏钱复查换药都是
个人掏的,门诊票据诊断证明我都交上去
了,现在受伤快俩个月了,脚现在还没有
好利索,公司到现在该没有处理我该怎么
办也没有回复,我该怎么办求帮助,下一步怎么办?

职工再下班后在工地工作受伤,如果职工仍在工作的话,受伤也是工伤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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