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史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都有哪些?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20
1.《南京条约》:1842年,清朝与英国签订《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向英国赔偿巨额款项,并开放五个通商口岸。
2.《天津条约》:1858年,清朝在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与英国、法国、俄国、美国签订《天津条约》,进一步扩大了外国在中国的贸易和领事权限。
3.《瑷珲条约》:1858年,清朝与俄罗斯签订《瑷珲条约》,失去了黑龙江以北和乌苏里江以东的大片领土。
4.《北京条约》:1860年,清朝与英国、法国、俄国签订《北京条约》,确认了《天津条约》的有效性,并增加了新的不平等内容。
5.《辛丑条约》:1901年,清朝签订《辛丑条约》,支付巨额赔款,并保证禁止反帝活动。这一条约使清朝政府成为帝国主义的工具,中国彻底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这些不平等条约严重侵犯了中国的主权,给人民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标志着中国近代史上一段黑暗的历史。直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通过外交努力,这些不平等条约才得以逐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