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十大刑法

如题所述

一、剥皮
剥皮刑通常从犯人的脊背下刀,将皮肤与肌肉分离,如同蝴蝶展翅般逐层撕开。对于肥胖的犯人,因皮肤和脂肪之间有大量油脂,使得分离更为困难。另一种剥皮方法较少见,据说将犯人埋入土中,仅露出头部,然后在头上划十字刀口,注入金属汞,因汞密度大,会拉扯肌肉和皮肤分离。犯人在土中不断挣扎,最终皮肤连同肌肉从土中裸露出来,而犯人则痛苦死去。最早的剥皮是死后进行,后来发展为活剥。
二、腰斩
腰斩是将犯人从腰部急切开,由于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犯人不会立即死亡,而是会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清醒。相传明成祖朱棣杀害方孝孺时就用腰斩,方孝孺被斩后还能以肘撑地移动,用手蘸血连书“篡”字,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
三、车裂
车裂,又称五马分尸,是将犯人的头和四肢套上绳索,由五匹马分别向五个方向拉扯,将犯人撕成六块。商鞅据说就是受此刑。这种刑罚对犯人的身体和精神造成的痛苦可想而知。
四、俱五刑
俱五刑包括砍头、刖足、割手、挖眼、割耳和死刑,通常是先将犯人处死,再将头、四肢和身体分割。汉高祖刘邦死后,吕后曾将他的宠妾如意夫人处此刑,割去四肢和耳朵,眼睛挖出,丢入猪圈饲养,名为“人彘”。
五、凌迟
凌迟最初是将人杀死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有子路和周文王的儿子伯邑考。后来,凌迟的执行方式更加残忍,要求犯人在受尽痛苦后才准许死亡。据说后来每次凌迟需要由两人执行,从脚开始割,共计一千刀,即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许犯人断气。如果未割满一千刀犯人就已经断气,执行人也会受刑。这种刑罚发展成为“死刑的艺术”。
六、缢首
缢首是一种绞刑,在外国较为常见。中国的缢刑是用弓弦缢杀,即在犯人颈后放置弓弦,然后扭转弓弦,使犯人窒息而死。岳飞父子就是在风波亭被如此处死,明代末代皇帝桂王也是被吴三桂以此法处死。
七、烹煮
烹煮即“请君入瓮”,唐代时期,武则天当政时,朝中有位酷吏来俊臣,崇尚酷刑峻法,对于不愿供认的犯人常以酷刑对待。方法是找个大瓮,把人塞进去,然后在瓮底下用木柴加热。温度越来越高,受刑人也越来越痛苦,如果不愿供认的话,往往就被烧死在瓮里。后来武则天听说这件事,就把来俊臣找来,问他犯人不愿供认怎么办?来俊臣很自然地把这个方法说了出来,武则天就淡淡地说了句:“则请君入瓮”,把来俊臣烧死。
八、宫刑
宫刑,司马迁因受宫刑,才能写出二十四史,也才能在《报任安书》中写出“身直为闺阁之臣”这样的句子。中国的去势非常讲究,首先要用绳索把小弟弟绑起来(包括子孙袋),让血液不顺畅通,自然坏死,然后用刀割掉(全部哦!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之后用香灰一盖,止血,还用根鹅毛插在尿道里。过了几天把鹅毛拿掉,如果尿得出来,去势就算成功了。如果尿不出来,那这个人就算废了,可能最后会死于尿毒症。所以如果要阉来当太监的话,最好趁年纪还小就阉掉,年纪大了风险性高很多。此刑常被贵族用来冲抵死刑。相对的,女性为“幽闭”。
九、刖刑
刖刑的相关说法各有不同。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说是把髌骨削掉,后者比较可信。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切肢的酷刑。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据说他原名孙宾,受刑后,才改名为孙“膑”。如果把髌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不起来,所以稗官别史上说,孙膑受刑后,上战场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马车或者黄包车)。
十、插针
插针刑是将犯人的指甲缝插入针,经常用于女犯。中国古代的刑律可以说光怪陆离,手眼万分残忍。从笞杖、鞭扑等一般环境下只会让人受些皮肉之苦,一般不会要人命。有些刑律会让人致残,有些刑律可让人痛苦快地死去;而有些刑律会先把人折磨的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才让其死去。在以上的这些中国古代刑律中,以宫刑、刖刑、杀头、腰斩、勒死、梳理头发洗脸、烹煮、剥皮、凌迟、车裂等酷刑有中国古代的十大酷刑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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