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01-12
【一】:大学生学历落户
【二】:随迁落户
1、中心城区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落户(由结婚5年调整为1年)
2、新城区、开发区夫妻投靠及子女随迁落户
3、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4、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三】:技术、人才类落户
1、国家、省、市评定的人才落户
2、“四上企业”高管人员落户
3、中级专业技术人才落户
4、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落户
5、高技能人才落户
6、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人员及其他特殊贡献者落户
【四】:积分落户(常态化,调整标准)
【五】:市外迁入落户、市内迁移落户
1、新城区户籍人员迁入中心城区落户(由创业就业2年变为1年)
2、新城区户籍人员迁入开发区落户(由创业就业2年变为1年)
3、开发区户籍人员迁入中心城区落户
4、非本市户籍人员迁入新城区、开发区落户
5、新城区、开发区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落户
【六】、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落户
【七】:买房落户
【八】:其他
1、创业就业落户(新城区交6个月社保或创业经营6个月)
2、重点企事业单位“0门槛”落户
3、学生(人才)集体户滞留人员落户
4、本市生源学生回原籍落户
武汉落户政策的几大新变化:
2021年11月中旬
放宽武汉中心城区落户限制
第2个回答 2022-01-12
一、大学毕业生落户
年龄不满45周岁(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学历认证)毕业生,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二、引进企业员工落户
市、区政府引进的大型企业、总部企业、产业研发机构和科技创新型企业等企事业单位的非本市户籍职工,单位注册资本和纳税已在汉落地,单位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的,均可申请落户。
三、积分入户
凡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积分落户:
1、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
2、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4、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达到当年积分分值的,可以申请落户。
二、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1、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或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
3、被投靠人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子女为武汉市常住户口,且在汉有自有房屋,其父母(男性已满60周岁,女性已满55周岁)可以申请投靠子女落户。
四、投靠亲属落户
年满60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或14周岁以下的孤儿,可以申请投靠直系亲属或监护人落户。
五、购买中心城区(含两开发区)商品房落户
在中心城区(含两开发区)购买商品房的,本人及配偶、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未婚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注:商品房系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50万元以上和住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1996年10月7日以后-2008年10月31日以前签订合同,其购买住房总价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办公及经营性用房等)。
第3个回答 2022-01-11
1.企业员工落户。市、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引进且注册资本和纳税落地的大型企业、总部企业、产业研发机构、科技创新型企业等有关重点企事业单位,单位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个人所得税、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的,单位职工可申请落户。成建制迁入武汉市的企事业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成建制申请落户。2.就业创业落户。男不满45周岁、女不满35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新城区(包括蔡甸、江夏、东西湖、黄陂、新洲区,下同)、功能区(包括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汉南区〉、武汉化工区,下同)就业创业的,由就业创业满2年调整为就业单位缴纳或者个人(含灵活就业人员,下同)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补缴),创业的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均可申请落户。3.随迁落户。夫妻、子女随迁申办户口,将在本市有合法自有房屋的条件调整为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中心城区(包括江岸、江汉、_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东湖风景区,下同)夫妻随迁的申办户口条件,由夫妻登记结婚满5年放宽至夫妻登记结婚满1年。4.大学生落户及随迁。积极推动高等院校在校生、毕业生在汉落户,大学生年龄条件不变,大学生的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5.推行积分入户常态化。增加“合法稳定住所、社保缴纳年限、持有效居住证年限”分值,调整稳定就业、稳定居住等基础指标权重,由占总分值50%调增到占比60%,保障长期在汉工作生活的普通劳动者落户。探索积分入户常态化申办机制,由每年集中受理一次调整为常态受理,申请人达到规定积分值即可办理落户。目前已开始受理。6.新城区户籍人员迁入功能区、中心城区。新城区户籍人员在中心城区、功能区有自有产权房屋,并在中心城区、功能区就业创业的,由就业创业满2年调整为就业单位缴纳或者个人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1年以上(不含补缴),创业的正常经营1年以上,均可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