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撤销了还能恢复吗

强制执行撤销了还能恢复吗

强制执行撤销了还是可以恢复的。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以后,人民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人民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会在判决生效后的两年时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但是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的。
法律分析
撤回执行申请与撤销执行申请两者有着根本的不同。一是两者的概念并不相同。撤回指的是收回,撤销则是指的取消。虽然执行当中的撤回、撤销与其并不完全相同,但是足以说明这两个概念在法律的意义上是完全不一样的。其次,两者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也是不同的。撤回执行申请,当事人的实体权利是不受影响的,仅仅是本次执行程序不再继续进行而已,申请人是有权利再申请进行执行的。而撤销执行的申请,则意味着当事人对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是予以放弃的,人民法院将终结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相关执行。三则是两者裁定的内容是不同的。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应裁定准许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并且会告知当事人有权再次去申请执行;而撤销执行申请的,是直接裁定本案终结进行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二十条 因撤销申请而终结执行后,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再次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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