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怎么改到儿子名下

农村宅基地怎么改到儿子名下


一、农村宅基地过户给儿子具体流程是什么呢?
大致步骤如下:
(一)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二)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
(三)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四)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五)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
二、农村宅基地过户给儿子所需要的手续: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
因此,在此打算将农村宅基地过户的,需要准备好双方的身份证明和户口本还有其他的相关资料,了解清楚一定的流程和条件,就可以去办理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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