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级人民法院党委书记级别

如题所述

正厅级。省高级法院院长(党委书记)是属于副省级单位、正厅级建制级别。法院领导级别分为五级,法官的行政级别,通常是相当于同级政府的行政副职,各级法院内部法官的行政级别,按照法院编制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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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6-18
省高级人民法院是省人民政府的司法机关,由省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向最高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由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任期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级别:省部级正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