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按人数怎么划分

如题所述

中国军队编制,一个班大约10人,一个排三个班一个连,3个排加上炊事班等等勤务保障兵大约有100人。一个营三个连,一个团三个营,一个师三个团,一个军三个师,这样算下来个师有一万多人一个军4万接近5万人。
近现代以我国陆军为主的大致情况: ——其中“三三制”指每个上一级单位由三个下一级单位组成。军队编制随着军队的出现而出现、发展而发展,经历了由简单到复杂、由低阶到高阶的发展过程。
中华民国时期,进一步改革军队组织编制,陆军实行军、师、旅、团、营、连、排、班的序列编制和“三三制”的编制原则。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部队分散于各革命根据地,组织规模不同,编制装备不一,一般按军团、军、师、团、营、连、排、班的序列和“三三制”的原则编制。解放战争时期,人民解放军规模不断扩大,武器装备明显改善。1948年11月,全军实行统一的编制,纵队改称军,军之上设兵团,其下统一按师、团、营、连、排、班序列和“三三制”原则编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新阶段。在部队编制上,按集中统一与因地制宜相结合的原则,分别确定陆军、海军、空军以及第二炮兵的编制序列和各级建制单位的名称,几经改革,形成了利于作战、便于管理的比较科学的合成军队的编制。
世界其他国家军队的编制也都经历大体相同的发展过程。冷兵器时代,军队编成主要有车兵、步兵和骑兵,编制与通常的作战方式——密集方阵紧密相联。15世纪以后,随着火器的大量使用,在欧洲,步兵成为主要兵种,连、营、团、旅等成为正式的编制单位。17~19世纪,许多国家军队分为正规陆军和海军。陆军中,炮兵和工程兵成为独立兵种,部队出现师、军等编制单位。20世纪初,飞机出现并用于军事,很快产生新的军种——空军。之后,新的军种、兵种不断出现,军队编制日趋复杂,并逐步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兵役登记包括初次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
第十五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初次兵役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进行兵役登记,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第十六条 经过初次兵役登记的未服现役的公民,符合预备役条件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对其进行预备役登记。
第十七条 退出现役的士兵自退出现役之日起四十日内,退出现役的军官自确定安置地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安置地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进行兵役登记信息变更;其中,符合预备役条件,经部队确定需要办理预备役登记的,还应当办理预备役登记。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兵役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兵役登记工作。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每年组织兵役登记信息核验,会同有关部门对公民兵役登记情况进行查验,确保兵役登记及时,信息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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