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件的回复标题:(发文单位名称 )关于 (发文事由) 的复函(文种)
一、复函的概念性质
复函适用于答复不相隶属机关的业务问题或上级机关的办公部门、业务职能部门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时使用。这种函的针对性强,对方请求解决什么问题就回答什么问题,同时要求有一定的时效性。
二、复函的结构和写法
1.开头。明确写清发函的缘由,概括交代发函的目的、根据。然后用过渡语“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等引起下文。缘由部分先引叙来文的标题和发文字号,如“×年×月×日贵单位来函收悉”或“×字×号函悉”,然后写“经研究决定函复如下”为过渡语。
2.主体。是复函的核心部分,要用简洁得体的语言把要告诉对方的问题、意见讲清楚,使对方接到函后能快速了解来函的意图,准确作出反映,叙写清楚。答复事项要有针对性。
3.结尾。一般用礼貌性的语言向对方作出答复,如给予支持、帮助或合作,或提出希望和要求等。结束语一般为“此复”、“特此函复”等惯用语。落款:由发文机关和成文日期组成。发文机关写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成文日期要用汉字写明年、月、日,加盖公章。
扩展资料:
函的作用:
(一)相互商洽工作。如调动干部,联系参观、学习,联系业务,邀请参观指导……。
(二)询问和答复问题。如天津市民政局向民政部门询问的“关于机关离休干部病故抚恤问题”的问题以及民政部对此问题的答复,都是用“函”的形式。
(三)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如《民政部关于请安排每年生产三百辆火葬运尸专用车的函》就是为向国家计划委员会请求批准而发的。
参考链接:百度百科-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