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的废液可以放在一起处理吗

如题所述

实验室的废液不可以放在一起处理。

1、废液处理原则:

对高浓度废酸、废碱液要经中和至中性时排放。对于含少量被测物和其他试剂的高浓度有机溶剂应回收再用。用于回收的高浓度废液应集中储存,以便回收。

低浓度的经处理后排放,应根据废液性质确定储存容器和储存条件,不同废液一般不允许混合,避光、远离热源、以免发生不良化学反应。废液储存容器必须贴上标签、写明种类、储存时间等。

2、实验室废液主要包括:

实验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强酸、强碱、有机溶液等;清洗各种实验用具和设备 (各种玻璃容器、进样瓶、制样设备等)时产生的废液;设备冷却装置(如各种蒸馏冷却装置、仪器设备冷却装置等)产生的废液。

废液处理方法与注意事项:

废液处理方法:

汞,喷上20%三氯化铁水溶液,干后再清除。铅、镉,用碱将废液PH调至8~10,生成Pb(OH)2和Cd(OH)2沉淀,再加入硫酸亚铁作为共沉淀剂,沉淀物可与其他无机物混合进行烧结处理,清液排放。铬,加入还原剂,在酸性条件下将六价铬还原成三价铬。

然后加入碱,使三价格形成Cr(OH)3沉淀,清液可排放。沉淀干燥后可用焙烧法处理,使其与煤渣一起焙烧,处理后可填埋。砷加入氧化钙,使PH为8,生成砷酸钙和亚砷酸钙沉淀,在Fe3+存在时共沉淀。酚,低浓度含酚废液可加入次氯酸钠或漂白粉。

注意事项:

尽量回收溶剂,在对实验没有妨碍的情况下,把它反复使用。为了方便处理,其收集分类往往分为:可燃性物质、难燃性物质、含水废液、固体物质等。可溶于水的物质,容易成为水溶液流失。因此,回收时要加以注意。

但是,对甲醇、乙醇及醋酸之类溶剂,能被细菌作用而易于分解。故对这类溶剂的稀溶液经,用大量水稀释后,即可排放。含重金属等的废液,将其有机质分解后,作无机类废液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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