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保险怎么做分录

如题所述


交保险怎么做分录
答:企业社会保险是当月的保险当月缴纳,月头缴纳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月底计提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回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贷: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实发数)
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定
社会保险登记:
1、社会保险费征缴实行登记制度.
2、社会保险登记的主管部门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3、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
4、社会保险登记的变更及注销.
申报核定具体包括:申报环节和核定环节申报环节是纳费人履行纳费义务的法定手续,是征收机关确定应征费款、开具完费凭证,要求纳费人限期纳费的主要依据,同样也是纳费开始实质履行纳费义务的必经阶段.核定环节是地税机关对缴费单位的缴费数额进行核定,开具征收缴款书.
费款征收
1、纳费人报送的纳费申报表,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查无误的,缴费单位个人必须于每月15日前,全额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缴纳社会保险费.
2、社会保险费实行属地征收原则.
3、利息、滞纳金的计算和缴纳.利息的计算和缴纳.纳费人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时要计算缴纳利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确定利息所属期限及应补缴利息数额,税务机关只负责征收.滞纳金.纳费人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征所欠费款千分之二的滞纳金.纳费人在补缴费款时,征收机关要一并计算、征收滞纳金.
4、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纳费人因不可抗力无能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县级以上地方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暂缓缴纳,符合缓缴条件的纳费人要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填报《社会保险费缓缴申请审批表》,符合条件的,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规定其缓缴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交保险费的账务处理,是我们每个公司每个月都需要发生的业务,一定要掌握清楚.如果还有其他关于保险费的问题,还可以联系窗口老师,我们的老师会尽自己所能来给予你们帮助,使你们更好更快的从事会计工作.请持续关注我们后续的更新.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