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说直辖之前
追答直辖之前,也是重庆高,当时的重庆、大连、厦门、深圳、广州等15个城市,是副省级城市,市长、人大主任、政协主席都是副省长级别。
而当时的四川省万县地区(万县市)只是正厅级别,比重庆市(副省级)低半级。
直辖市的“区”都是“县级行政区”,书记都叫“县委书记”!
参考:全国优秀县委书记
万州1992年12月,因三峡移民工作需要,才由“县级市”临时升“地级市”。1997年并入重庆直辖市后,重新还原为“县级行政区”。也就是说,万州做地级市的时间总共还不到5年!其他时间,一直都只是个“县级行政区”。
另外,依照《宪法》,地方行政区划主要分为3级:
1)省、自治区、直辖市
2)县、市 (指除“直辖市和较大市”之外的其他所有“市”)
3)乡、镇
也就是说,目前中国除了“直辖市”和“少数几个特批的较大市”之外,其他所有的“市”(包括地级市)均无权辖“县”。
地级市只能辖“区”,不能辖“县”,如果它能辖“县”,一些地方也就用不着强行“县改区”了。地级市的本质,其实就是个“大县”,在行政区划级别上,与“县”是平级,没有资格辖“县”。另外,中国正式法律中,实际并没有“地级市”这种称谓,因为“地级市”本身是“专制时代”的产物,早就该废除! 正式法律中,一直是用“设区的市、不设区的市”分别含糊指代“地级市、县级市”。
当今中国,“市”早已名不副实,不仅包括“城市”部分,往往还有大片乡村,甚至戈壁、海洋等“非市”区域。所以,有学者建议统一行政区划名称,废除“市”这个近代才从西方流入中国的外来区划名词。
1)把“省、自治区、直辖市” 分别改称 “(普通)省、自治省、直辖省”。
2)把“地级市、县级市、县” 分别改称 “大县、中县、小县”。
如此,一目了然!大家知道“地级市、县级市、县”原来是平等的行政区,就不会再误认为“地级市”辖“县”了。
按照惯例,地级市可以“代管”县,但仅限于党务、宣传以及“科教文卫”等公共事务,没有事权、财权,不能干涉“代管县”的人事安排、经济规划等主要事务。财税也从来是各自独立核算,自己管自己。除非是中央另外特批有“计划单列”,“计划单列的地级市”才可以管辖“代管县”的经济。但事权依然归属“省”管辖。所以,无论是普通“地级市”,还是“计划单列地级市”都没有资格在“县级行政区”之前冠名!
前些年,因地图出版社市场化改革,市面上出现一批擅自将“地区”误作行政区的假冒伪劣地图,甚至编造“地级市辖县”的所谓地级行政区地图,明显违法、违宪! 尽管国家后来收回了地图出版权,但这批法盲地图至今仍在网路上流传,混淆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