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欠别人的钱,和别人协商要我还,我并不知情钱不是我借的,只是协商的时候填了我身份证号和电话?

我还是今天才知道,这具有法律效应吗? 本人不在场不知情

以前的时候填了你的身份证和你的名字,那当然跟你有关啦,父母却能在你做子女的还一点是正常的,但如果数额特别大的话,你就应该才去法律法律途径,要不然你回亏大了,因为这笔钱根本就不是你用的,也不是你所借的,是父母家的,要填写是父母的身份证,跟你有什么关系呢?所以说在法律上这份保单也算是不太合法,但作为亲情方面,你毕竟你是侄女,你应该还债,天经地义的事,所以说还是要法律给你鉴定一下,你该还还还是不还?追问

借的时候没填我信息。只是协商填的我的信息 我都不知道,而且我也没有继承父母任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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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21
这个是可以找个律师好好咨询下,我在网上看过这样的事,关于人道主义,父母借钱儿子还钱天经地义,出去别的方面是可以不还的,但是你得通过法律途径,
第2个回答  2019-12-21
不具备法律效应 像这样的三角债务处理需要三方同时在场 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字画押才算合法
第3个回答  2019-12-21
如果你的父母是做正常生意欠的钱,还有父母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还钱,(父债子还)历史以来都有这个说法。你要更注意的是确定你父母是不是真的欠别人的钱,他们协商的字迹是不是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