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是多少?

如题所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文件精神,我省(湖南省)预征率调整为:
1.普通标准住宅1.5%;
2.非普通标准住宅(含车库等)2%;
3.别墅、写字楼、营业用房等3%;
4.单纯转让土地使用权5%;
5.对房地产开发公司既开发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又开发建造其他类型商品房的,其销售收入应分别核算,否则一律从高计税;同时不能享受普通标准住宅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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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11

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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