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一般是什么样的方式?

如题所述

传票是法院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传票的送达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

1、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2、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

5、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转交送达有三种情况:

(1)受送人是军人,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2)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和劳动改造单位转交。

(3)受送达人正在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劳动教养单位转交。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并以其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时间为送达日期。 

6、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使用。

公告送达产生的法律效力与其他送达方式送达效力是相同的。 如果法院传票不能亲自送到被告手里,可以通过上述的其他方式送达。其它方式是不合法的。

扩展资料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精神,传票由人民法院签发,通常适用于传唤当事人,并应当依法先期直接送达受传唤人。

受传唤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传唤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传唤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传唤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传唤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传票留在受传唤人的住处,即视为送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院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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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06

传票是法院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传票的送达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

1、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2、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

5、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转交送达有三种情况:

(1)受送人是军人,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2)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和劳动改造单位转交。

(3)受送达人正在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劳动教养单位转交。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并以其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时间为送达日期。 

6、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使用。

公告送达产生的法律效力与其他送达方式送达效力是相同的。 如果法院传票不能亲自送到被告手里,可以通过上述的其他方式送达。其它方式是不合法的。

扩展资料:

一、传票内容:

原告的起诉状、审理法官的信息,还可能有举证通知书、开庭时间传票、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风险提示等相关文件。

二、相关规范:

法院传票应载明受传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传唤的事由,到案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精神,传票由人民法院签发,通常适用于传唤当事人,并应当依法先期直接送达受传唤人。

受传唤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传唤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受传唤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传唤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入的,送交代收入签收。

三、收到传票的应对:

1、传票的签收

当法院送达传票的时候,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比如需要拖延时间),最好要签收,因为不管是否签收传票。

之后的诉讼程序依然会照常进行,如果没有签收传票的话,之后的诉讼对自己(公司)不利,一句话,积极应诉,避免消极殆战。

2、案情确认

签收传票之后,一定要第一时间亲自到发出传票的法院去了解案情,因为是自己(公司)当事人,有权查看对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起诉状。

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这个很重要,因为自己(公司)要应诉甚至反诉一定要针对对方的证据来反驳。

3、资料获取

从法院处获得自己(公司)参与诉讼的相关材料: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等。

4、案情分析

了解了基本情况之后,最好咨询一下律师,请律师分析一下对方的证据是否能够证明他的主张,或者说对方胜诉的可能性大不大。

5、应诉方案

综合据律师的分析和案子的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要反诉,是否要申请法院调查取。

6、证据组织

在举证期限内,搜集并提交对自己(公司)有利的证据材料,申请传召证人等。如果是要将反诉状以及材料寄送到法院的。

建议一定要使用最安全的EMS快递,而且一定要留下该快递的寄送凭证,用以日后诉讼之时作为辅助证据。

7、寻求专业人士帮助

如果自己确实理不清头绪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收到传票以后直接委托律师处理,这样上面所有的工作你都可以交给律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传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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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7

传票是法院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传票的送达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

1、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2、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

5、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转交送达有三种情况:

(1)受送人是军人,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2)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和劳动改造单位转交。

(3)受送达人正在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劳动教养单位转交。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并以其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时间为送达日期。 

6、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使用。

公告送达产生的法律效力与其他送达方式送达效力是相同的。 如果法院传票不能亲自送到被告手里,可以通过上述的其他方式送达。其它方式是不合法的。

扩展资料:

在法院领取传票等文件要注意:

1、程序上的工作应配合。

有人接到法院传票就开始闹情绪,“原告起诉没道理、说的都是假话,你们法院为什么受理?”甚至有因此拒绝领取传票、拒绝开庭的。

法院受理原告起诉,不代表认可原告所说事实和诉求,是非对错得审了再说。在这个阶段没必要折腾,回来准备证据是正事!如果因为拒绝配合,导致没参加诉讼,丧失抗辩权,可能会产生不利后果。所以,建议配合法官积极领取传票,并核对后签字确认领取到相关文件。

2、开庭时间不合适,可以商量调整。

法官首次通知领取传票,有时不定开庭时间,也有直接确定开庭时间并发放开庭传票的。

被告一方可能需要准备证据、组织材料,如果法院定的开庭时间比较短,觉得紧张,可以同法官协商调整。至少按《民诉法》规定,被告在领取传票后,有15天的答辩期,首次开庭时间至少可以争取在15天后。

3、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地址一定要准确

法院通常会在领取传票或首次开庭时要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这是一份相当重要的文件!将来法院发送传票、判决等文件,可能会按该地址按快递送达,如果提供的地址不对,导致文件无法送达,法院可视为已经送达。因为地址错误而错过开庭、上诉的机会可能会导致有理没地方说!

4、如有“举证通知书”,应注意按通知上的时间举证。

关于举证,通常是可以开庭时当庭举证,还可以要求下次开庭再举证。但是如果法院向你出具了“举证通知书”,那么就应该在法院限制的期限内举证。

这 很 重 要 !曾有人收到“举证通知书”却根本没注意这份文件,导致在限定期限内未举证,而丧失举证权,最终败诉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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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14

    一、法院传票。法院传票是指由法院统一制作,向案件当事人送达的要求其在指定的时间到法庭参加案件审理的文件。通俗点讲就是告诉你开庭时间,开庭地点的通知单,通常也有法院用电话通知当事人到庭开庭的情况。

    二、传票内容。原告的起诉状、审理法官的信息,还可能有举证通知书、开庭时间传票、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风险提示等相关文件。

    三、传票送达方式。

送达是指司法机关、执法机关和仲裁机关将有关法律文书依法定程序和方式送交当事人的行为。

法院送达传票的程序主要有三种途径:

(一)由案件法官或书记员电话通知当事人直接来法院立案大厅诉讼材料收发室签收;

(二)通过“法院诉讼文书专递”方式邮寄送达;

(三)法官、法官助理、或书记员穿着正规制服直接上门送达法律文书,在送达时,工作人员需出示工作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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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8-04-01
  传票是法院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传票的送达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
1、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2、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
5、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转交送达有三种情况:1.受送人是军人,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2.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和劳动改造单位转交;3.受送达人正在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劳动教养单位转交。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并以其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时间为送达日期。
6、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使用。公告送达产生的法律效力与其他送达方式送达效力是相同的。
如果法院传票不能亲自送到被告手里,可以通过上述的其他方式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