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社会保障险中的工伤保险报销哪些项目,与普通工伤保险有啥区别

如题所述

社会保险中工伤保险就一种
如果单位有工伤方面商业保险,怎么报销问投保保险公司
工伤保险能报销内容可以参考工伤保险条例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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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22
1、先走商业保险报销,与工伤认定不冲突,没有影响。工伤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险法》要求的,企业应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之一,是为了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工伤利益。商业保险是商业行为,多保多得。 2、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有第三方为工伤职工支付工伤相关待遇,则工伤保险待遇部门(劳动局)只做补足差额。例如:交通事故中,由肇事方依责任认定负责医疗费和交通事故鉴定后的伤残费,劳动局依工伤鉴定的赔偿标准,不足的予以补足差额。 3、目前很多省市要求企业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补充险,这也是一种商业保险,依工伤鉴定等级来赔偿,与国家社保局要求的工伤保险不冲突。 4、因各地工伤待遇细则略有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的地级市(含)以上的劳动局/人社局工伤待遇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