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签了,复议时间已过是否可以申诉?或上诉。

情况:我方机动车,对方电动车,交警认定是我七对方三,因我方机动车有保险,出具事故认定的时候交警建议我全责,对方也要求我签全责,反正刚开始对方装作很好说话的样子,我也就听课交警和对方的意见签了全责,(事故有视频,另签认定书全程录音),后来对方有点不认账了。这怎么办?

第1个回答  2019-04-29
首先,你应该是负的主要责任,是吧。那么双方的事故损失主要还是由你来承担的。其次,要看事故损失大不大,如果说不大的情况下,你的交强险赔付对方,你自己可以不走商业险的情况下,你其实付下下全责也出入不大。但是如果说事故损失较大,又或者说有人伤的情况下,你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同意全责就有点草率了。交警建议,但决定权还是在你。最后,我弄不明白,你既然已经负了全责,对方不认帐又是个什么说法?全责什么意思,就是你和对方的缺失全部由你来承担的,难道对方不用让你承担了吗?
第2个回答  2019-04-29
如果你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错误,民事诉讼中法官是可以重新确认事故责任的。
第3个回答  2019-04-29
你好,不可以的。
第4个回答  2019-04-29
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但可以通过法院起诉。
第5个回答  2019-04-29
这个事故损失程度如何,是否值得你大动干戈,这直接关系到“怎么办”这个问题。但你没说明,别人怎么说呢!只能告诉你,如果你想推翻原责任,只能起诉解决(提醒下:法院不一定接受)。
另外,对方有些无厘头你也可以让他起诉,由法院裁定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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