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讼保全必须要向法院提供被保全人和银行卡号和开户行信息吗?

如题所述

  财产保全,也叫诉讼保全。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原告)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当事人(原告)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时,为了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得以执行,或为了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诉讼保全。
  条件

  1.必须具有给付内容;
  2. 必须是由于义务人有恶意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将来的裁判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3.情况紧急;
  4.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5.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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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25
全一些也无妨。其实只要提供对方的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名字,其余的法院都能办到。
第2个回答  2015-09-25
尽量提供,如果不好核实,可以申请法官开调查令,核实完同时保全查封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9-25
不是的,你应该保全的物或者被告有可能转移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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