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公司裁员,合同上表明a地,由于裁员,把我分配在了b地,主管以我不服从去b地让我离职,会有赔

问题1:公司裁员,合同上表明a地,由于裁员,把我分配在了b地,主管以我不服从去b地让我离职,会有赔偿吗?
问题2:如果有,我怎么能要到?
了解:今年17岁,(未成年)保安,做了4个月,

  会有补偿的,这个属于用人单位单方违约,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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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22
只要不是自己自愿辞职的应该有……问问当地的劳动局……
第2个回答  2015-11-22
算了吧、保安哪里不好找追答

你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去投诉,你没满18岁还是孩子,应该他们用你就是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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