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婚前全款买房并登记在儿子名下,儿子与儿媳离婚时儿媳有权分割房屋吗?

如题所述

如今,针对很多年青人而言,房子是很多年青人完婚的必不可少的东西。大部分情况下,完婚的房子一般 是由男房选购的,为了更好地说明他对婚姻生活的服务承诺,男性会在房产证上再加上女性的姓名。殊不知,当两个人遭遇离异时,这类作法的不便和难题都是会不遗余力的曝露出去。

婚房由父母买

父母用很多年存款为儿子全款买房买来房,备案在儿子一人户下。儿媳妇一完婚就会有现有大房子住,过2年离异竟然还想分一半?很有可能么?

假如父母掏钱在结婚前给儿子买的房,只备案在儿子一人户下,那麼这房子是儿子的婚前房产,离异时儿媳妇不太可能分一半。

这事该怎么办?

在这个问题上,尽管父母是买房子的出资人,但儿子是房子的真实拥有人,由于儿子的姓名写在房产证上。当儿子离异时,女性是不是具有离婚财产分割权,基本上是没有很有可能的,但父母确立表明赠予彼此的以外。在这类状况下,在儿子取得结婚证书以前,务必考虑到是不是与女性开展了婚前房产公证等难题。假如彼此在结婚前对资产开展了公正,则该房地产归属于该子结婚前的财产,归属于儿子的个人资产。即便是离异,房子也与女性不相干,女性没有权利切分该资产。假如父母把房地产给了儿子,另外,她们以书面通知确立表明资产只归属于儿子。因此 儿子离异时,女性都没有支配权分房。


假如父母掏钱,结婚前给儿子买来一套房,备案在儿子和将来儿媳妇户下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可用《婚姻法》多个难题的表述(二)》,儿媳妇也不一定有权利分房子。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如果父母出钱,在儿子领证婚后买房,登记在儿子名下,儿媳也不一定能分到房子,参考《最高法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相关规定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不允许你这样做

倘若女性按照破产法的要求,结婚前一方全部的资产,结婚后彼此一同应用、管理方法和运营的,房子和别的很大的资产历经8年,贵重的物品资产历经4年,能够 作为夫妇现有资产。没有合乎这一规范,就来规定切分男性的这套房地产,则无法得到使用。因为以上要求是旧的要求,在新的婚姻法中,要求一方有着的资产不因夫妻关系的持续而变化为另一方的夫妻共同财产。换句话说,不管夫妇完婚多少年,结婚前一方全部的资产仍归另一方全部。因而,女性没有权利依据完婚期限切分房地产。

离婚后,离婚财产分割的确是件不便的事,最好是的方法是结婚前开展财产公证,会省掉许多 不便。可是,这里有一点必须留意。夫妇彼此离异时有儿女的,儿女判归女性全部的,女性都还没固定不动的居所和购房租房子工作能力。女性能够 规定在夫妇婚后居所临时性定居,一般 数最多2年。自然,男生还可以临时为女性项目投资租房子,主要是为了更好的小朋友们的日常生活平稳。

想借鸡生蛋,根据完婚发财致富白占他人家父母很多年存款,难度系数十分大,法律法规并不兼容那样的贪欲。总的来说,儿子婚前,父母为儿子全款买房选购房子,而且备案在儿子户下。离异时,女性没有权利切分该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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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05

如果是男方父母在男方婚前给他买的房产,女方很大可能不能分割房屋。

法律对此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男方父母在其婚前为他添置的房产,应当视为其父母对他赠予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双方婚前财产独立于婚姻,即使离婚也只能分割结婚后的共同财产以及相关升值部分。

现实情况分析

现实情况中,很多男方父母选择在男方结婚前为其购买房产,一方面是确实结婚需要。

现在买房似乎已经成为了中国男性青年结婚前必须做的事情,不管是父母为他买的,还是自己买的,婚前一定要有房。

另一方面很多父母选择在孩子结婚前给他买房,也是为了避免以后孩子离婚,房子其婚姻的另一半分走。

甚至有很多父母在给儿子买房时,产证上特意写的自己的名字,而不写儿子的名字。

那么难道男方婚前买的房子,女方离婚时就一定不能分割房产吗?答案是否定的。

女方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分割房产。

一、婚后加上自己名字的

虽然是男方婚前买的房产,但是夫妻双方结婚后,如果取得一致意见,可以在不动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

如果是这种情况,而且在加上女方名字的时候,男女双方并没有就房子的份额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的,那么加上女方名字的行为就可以视做男方对女方的一种赠与

从加上女方名字后的那一刻开始,这套房产就变成了夫妻间的共同财产。

依据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时可以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房产也不例外。

二、婚后女方共同还贷的

在有些情况下,男方父母在男方婚前给他购买了房产,但是这套房产并没有一次性付清,还存在银行贷款。

虽然房产证上只写了男方的名字,但是女方婚后有参与共同偿还银行贷款,这是女方对这套房子的付出。

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因为某些原因要离婚的,女方可以对自己帮助偿还银行贷款的部分进行分割。

三、房产升值部分

男方婚前买的房产只写了男方的名字,而且女方婚后有共同进行还款。

如果这套房产在男女婚姻存续期间有升值的,女方可以就其还款的部分以及房产升值的部分要求分割。

综上所述,仅凭一句是男方父母在结婚前给他买的房产,无法直接判定女方在离婚时是否可以分割房产,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对于男性来说,因为是父母在自己结婚前为自己购买的房产,可能花费的是父母大半辈子的心血,房产来之不易。

如果对自己与另一半的感情不够有信心,最好不要轻易在不动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以免日后有纠纷。

还有些人在恋爱期间因为冲动,共同购买房产,而又只写了其中一人的名字,最后恋爱出现问题,两人因为房产问题闹的不可开交。

房产属于大额资产,应当谨慎思考后再做决定。

对于女性而言,尤其是结婚前的女性,如果发现男方父母在自己和对象结婚前急着买房,而且还对署名问题特别有心机的,就要特别小心。

另一方面,如果是男方婚前买房,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的,女方婚后最好不要参与共同还贷,因为最后人钱两空的可能性很大。

如果参与共同还贷,可以跟对方商量是否可以加上自己的名字,同时也要保留好相关银行流水证据,以免日后有纠纷问题。

如果你有其他想补充的,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讨论。

第2个回答  2021-04-04

如果是男方的父母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并且登记在了男方的名下,那么将来儿子与儿媳妇离婚时 ,女方是没有权利要求分割房屋的。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因此,如果男方的父母在婚前出资为男方购买房屋,应当视为男方父母对男方的个人赠与。而且,从男方父母将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来看,该房屋显然是男方父母对男方的单方赠与,而并非是对男女双方的共同赠与。

故该套房屋为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双方结婚之后,该房屋也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男女双方离婚时,女方无权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分割。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女方会在婚后,要求男方在男方婚前购买房屋的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如果男方真的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女方的名字,那么女方在离婚时是否有权要求分割呢?

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就有权要求分割房屋了。

因为如果男方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女方的名字,且没有区分男女双方对该套房屋享有的份额的话,那么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该套房屋转变为男女双方共同共有的房屋。在双方离婚时,女方就有权要求分割该套房屋的一半份额。

所以,如果房屋是父母在婚前全款购买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遇到女方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的情况,那么男方必须谨慎为之。否则,男方的婚前财产就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在离婚时就有权要求进行分割。

第3个回答  2021-04-04
那属于父母对儿子的赠与,是标准的婚前财产,婚前财产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自然无权要求分割。但是父母把对该房产的拥有权无偿转让给自己的儿子、丧失了对该房屋的拥有权后;拥有了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的儿子没准儿会进行一些其它操作,那就需要另当别论了。
第4个回答  2021-04-04
没有权利,毕竟这个是婚前的财产,所以媳妇是分不到的。要想分到财产,只能分到婚后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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