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要有具体例子

如题所述

1.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根本区别在于,要约是一方对另一方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一方对另一方发出邀请以订立合同的行为。
2. 要约的特点在于,一旦受要约人表示接受,合同即告成立。例如,一个人在市场上大声喊卖:“凉茶,一元一碗。”这构成了一个要约,因为只要有人接受这个价格和商品的提供,交易就可以完成。
3. 相比之下,要约邀请并不包含足以使合同成立的全部要素。如果同样的卖家问:“谁要凉茶?”这只是一个邀请,潜在的买家需要询问价格等细节,之后卖家才能给出要约,比如回答:“一元一碗。”
4. 在广告中,明确具体的商品信息、价格和购买截止日期通常构成要约。例如,一家公司广告中详细介绍了一款本田雅阁车的规格和价格,并设定了截止购买日期,这构成了一个要约。
5. 如果广告中只是笼统地宣传房屋的好处,没有提供具体的价格、面积等合同必备条款,那么这通常被视为要约邀请。例如,房地产销售公司在广告中详细说明了房屋的面积和价格,这构成了一个要约。
总结:要约和要约邀请之间的区别在于是否包含了足以使合同成立的全部要素。要约是明确的合同订立意图,而要约邀请则是邀请对方进行进一步的协商或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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