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08年1月问我借了一万块钱,至今未还,近两年,找不到他本人.有借条和身份证的地址!有何办法能讨回这笔钱?
假如打了官司,还是找不到他人怎么办?
(他身份证地址住着他的父母和哥哥,还有他的小孩.他家里人凶的要死.说他们也找不到他!有本事让我去告他!)
真郁闷!
若借钱后找不到人,可以通过准备诉讼材料,搜集以下证据的方式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 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 来偿还你的债务。 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 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 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准备的材料如下所述(一)有对方身份证号码,没有身份证号码无法立案,更不要说审理和判决了,债权实现的大前提不是转账也不是借条,有对方身份证号码!若有对方身份证复印件更佳(二) 借条/欠条,有对方的签字,作为书证,极具效力。(三)人证,案件审理中,对方可以对己方证据进行质证,为了保证证据的充分性以及万无一失,找到人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钱时有其他人在场见证,那么可以找到这些人对债权进行证明。(四)对方财产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一是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