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到企业报道后蓝色的一版该由哪里保管?如果工作期间有单位变动是否可以个人继续持有蓝色一版?

本人06年7月在洛阳统招大专毕业当时报到证是派到洛阳本地,后来又改派到新乡某企业,报到证和学籍档案在新乡人才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09年11月辞职回到洛阳并且在新乡人才办理了转回手续,但是只给了我人事档案原先蓝色一版的报到证没有给说是由新乡人事局保存,档案袋里只有白色一版的报到证,请问我个人是否有权拿回蓝色一版的报到证,如果无法拿回是否对于我以后往行政单位工作调动有影响,如果国家的公务员考试我是否有资格参加?
请在回答问题的时候注明相关的规定细节以及出处。谢谢!

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而你已经参加过工作了,那么报到证也没有用了。这对以后的工作、公务员考试等没有影响。而且蓝色一版的报到证应该是有写明确的接收单位(企业或人事单位),本就是给人家的。
另外,个人档案应该不能给本人的吧,要转的话也是人事单位之间直接经手,你竟然还看到了里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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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2-03
你有权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