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两个月前,和北京一家化妆品加盟店(彼海尔)签了合同,合同中注明:在**市授权给她经销权。并且已经缴纳2万元定金。
但还没有开业,得知在同一市区有另一家加盟店要开张了。
彼海尔对此解释说,是授权给我朋友了,但不是“唯一”经销权。
现在朋友不想跟他们合作了,请问定金可以退么?怎么样做才能减少损失?
补充:是彼海儿。鄙视之!
不要从网上搜一大堆东西复制过来。谢谢 。是“定金”
期盼明确用心点的答复,急!
合同定金不能退。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扩展资料
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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