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税如何计算?

我先生已病逝,共育有一子,他的父母均健在。我们原有一套房改房,写了我的名字;后供楼一套,原本是要到2024年还完二十年的按揭,现已借钱还完银行按揭,拿到房产证。供楼的房房产证写上我和我先生的名字,属于共有房产,一人一本。现在他的父母表示放弃继承,将他们可以继承的部分转给我儿子,请问公证如何办理最好?是办赠与还是办继承好?我先生的名字要过户给我儿子吗?若我儿子办继承的话,要交多少继承税?

到公证处,你说明情况后公证处知道怎么给你公证。我建议你办继承好些,办赠与的话你房子到时候如果涉及到出售的话会多成交价的20%的个人所得税。至于改名字的话可以直接到房交所去办理,继承税的问题最好是直接去咨询房交所或财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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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2-08
《继承法》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此可见,你们几个继承人就继承份额达成一致,法律不会禁止,所以按你们协商的结果,你公婆的继承份额实际上是0,而你儿子的是四分之三。

如果你们只有一套房产是共同财产,则其中一半是你丈夫的遗产,你的产权份额就应当是:1/2+(1/2 * 1/4)=5/8,你儿子占房产份额的3/8
第2个回答  2009-12-07
不需要办赠与,继承就行了,因为你儿子也是继承人之一啊。既然你公婆都放弃了,那就直接可以把房产证加上你儿子的名字了。
至于具体程序,先去公证处办继承,再到房产局更名。公证费是遗产的2%,具体标准要根据你们当地的。到房产局就不用再缴税了,只交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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