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要补交以前的租房税合理吗

我是05年出阻的房子,一直没税务局的来说要交出租税,我也不知道,但是现在有税务局的人来通知一次要交05年到现在54个月(就是4年半)税,请问合理,这样的话他20后来通知的话,不是房子卖了也不够交他们吗?不是明抢吗?毕竟那点房租紧够平常的生活开支,不要吃饭嘛,一次交那么多,谁交得起,请大家帮忙一下教我怎么办呀?(如果知道有这么一税,平时一个月的交,生活紧点,应该能交,一次要补交那么多,怎么办呀,急)
一次交4年半啊,没钱交拿去枪毙啊,比土匪还能抢钱,
平时没人通知,一通知就4年半,谁受得了啊
不是有不知者无罪吗,我根本不知道租房要交税的啊

这个是合理的。

税务机关可以在5年内查补税款的(偷税的或金额较大的除外)

所以,税务机关要求你补税是附合税法的规定的。

你们是必须要补缴税款的,补缴税款是你们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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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2-11
根据税收征管法52条规定,你这样问,就是有偷税的嫌疑,不受时间的限制,可以无限期的追征税款。
给15分还是要多写一些,呵呵。
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同时,按照税收征管法32条规定: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个人觉得没有征收滞纳金真的很不错了,不然那会很惨。。。。当然还有罚款,罚款各地不同,不能给你正确的金额了。

还有对于房产税征收,各地貌似政策都有不同,你还是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给你的依据缴纳税款吧,你要相信税务局,和3楼说的一样,没有必要为了这点钱和人过不去,如果真追究起来,你会很麻烦的,所以建议你按照税务局的要求完税。
祝愉快。
第2个回答  2009-12-11
按税法来说 是要交的,不过这个小税种属于地税,很多人都是不交的,上面也不追究,也追究不了,无从追究。可能你最近得罪什么人了?有人检举,好好想想。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7-08-24
一:属私人出租房屋的,需缴纳以下税费:房产税,按租金的4%,营业税,按租金的3%,个人所得税,租金不超过4000元的,按(租金-已纳税金-800元)的10%;租金超过4000元(含4000元)的,按(租金-已纳税金×(1-20%))的10%,教育附加费,按营业税的3%,城市建设维护税,按营业税的1%,印花税,按租金的0.1%,房屋租赁管理费,按租金的2%。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24号《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
三:建议尽快交。
第4个回答  2009-12-11
房屋出租需要缴纳房产税,按房租收入的12%缴纳房产税
这是税法规定的,必须缴纳。他们没有收滞纳金,已经算仁慈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