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辞职了,但老板说要15号才给我结工资,

也不要在宿舍住
可以找谁帮我
给个电话
告死他们
会计 已经算好了 可是 那 店长(畜生)就是不给结

等等不行吗?为什么一定要告?人家在当地做生意,难道一点关系都没有?你也太小看人家了。如果你还打算在当地找工作,建议你就等等。如果实在等不及...

回去问他能不能再回去工作,首先回去上班,把工作证、考勤卡、工资单拿到手,其他的包括了花名册、公司排班表等等如果能拿得到,多多益善。然后去劳动局的劳动仲裁科投诉她,尽量不要告了,告的话对你的影响也不小,如果你还想在当地找工作的话。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公司没签合同的,公司将按每月两倍的工资赔偿的。你不但能拿到工资,而且还翻倍。

这个时候出去问问人你当地的劳动局在哪里,进去后问问劳动仲裁科在那里,告他!

最后紧记一点,如果你要告他,不要再“自动离职”了,否则你再也告不到了,等一切都搞定了,告完了,工资拿到了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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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30
按劳动法规定,你只要提前一个月辞职,到期就必需结算工资,不然就到劳动局告他。电话可上网查。